朝阳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(扩大)会议
8月26日,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(扩大)会议,邀请中央民族大学校党委常委、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院长关凯教授围绕学习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(以下简称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)作辅导报告。区委书记吴小杰主持会议并讲话,区委副书记、区长聂杰英,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旭,区政协主席李国红等区四套班子领导参加学习。
会上,关凯围绕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的立法背景、核心要义和贯彻要求作了系统深入的讲解,对全面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,提升朝阳区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。
吴小杰强调,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领会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。制定出台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,是新时代健全完善民族工作法律法规体系的一项标志性立法。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,牢牢把握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的核心要义、实践要求,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、政治自觉、行动自觉。
吴小杰指出,要聚焦重点任务,以法治力量推动朝阳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。要以法铸魂,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。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、干部教育和社会教育体系,构建多维度、分层次、全覆盖的宣教体系,用好“朝阳融融”这一民族团结进步形象,创新讲好朝阳的民族团结故事。要以法促融,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。用好朝阳优势资源,搭建更多促进各民族交流互动的平台载体,通过教育、文化、体育等多种途径,逐步实现在空间、文化、经济、社会、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融入。要以法惠民,推动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。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与提升“五区”功能、建好“五宜”朝阳紧密结合起来,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各族群众。
吴小杰强调,要强化责任担当,确保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》在朝阳落地见效。全区各部门、各街乡要立足职能职责,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融入业务工作、融入基层治理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,切实提升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能力水平,共同推动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会上,区委常委、统战部部长韩雪交流了学习体会。